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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 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 点击数量:269    信息来源: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湘环发〔2022〕66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六部门联合编制了《湖南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南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文明办                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822日   



附件 


 湖南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制定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界力量,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和系统研究,深度挖掘和准确把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战略需求,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成果,以多种形式刊发并广泛进行宣传。加强学术交流研讨,每年省、市两级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习和交流活动不少于1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参与)

   (二)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宣传部门支持下,从高校、党校、党政机关等抽调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大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活动不少于5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三)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案例宣传。大力宣传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示范创建工作,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典型代表和优秀案例,以组织大型主题采访、拍摄宣传片、出版图书画册等方式,加大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宣传,讲好湖南生态文明故事。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与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参与)

二、巩固生态文明建设舆论主阵地

   (四)坚持正面新闻宣传。全面加强生态文明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主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开展新闻宣传。省生态环境厅每年组织1次主题新闻采访或伴随式采访,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州)生态环境局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开展“媒体走基层”活动,每年集中组织1次体验式采访活动,发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典型事迹,做好做实宣传报道。(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参与)

   (五)形成舆论监督合力。结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通过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主动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适时在媒体上通报部分负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作用。鼓励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环境治理和监督,客观反映或举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运用媒体监督及公众监督等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参与)

   (六)强化舆情研判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提高对重大舆情分析研判的质量,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宣传部每年举办1次媒体座谈会或舆情分析会。(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参与)

三、广泛传播生态文明价值理念

   (七)繁荣生态文化。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赋予宣传产品更多文化内涵,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组织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征文、摄影、书法、绘画大赛等活动,征集推广优秀宣传作品。唱响《环保人之歌》《让中国更美丽》等歌曲,用好用活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宣传部门牵头组建生态文化宣传小分队,推动优秀作品开展巡演。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制作宣传产品不少于5件,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每年制作至少1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参与)

   (八)培育生态道德。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创新宣传推广形式,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微视频、漫画读物等。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掌握我省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做好“湖南好人”“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十佳公众参与案例”等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并宣传推广,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社会风尚。(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牵头,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九)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组织、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环保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

    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各市(州)至少要有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体系

   (十)推动志愿服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文明办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省级层面每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志愿者的培训。结合所在地区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精心策划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打造“绿色卫士下三湘”等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进行线上管理。依托湖南省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平台,打通青年志愿服务、高校社会团体、党员志愿服务、湖南志愿等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加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及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相融合,将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及生态环境教育基地打造成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和宣传教育平台。表扬激励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优秀项目,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十一)推动社会参与。发挥党政机关作用,推动党政机关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出行,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发挥企业作用,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拓展开放领域,提高开放频次和水平。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持续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绿色卫士下三湘”“绿色卫士名师宣讲”等主题实践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相关培训1次以上;组织开展环保社会能力建设培训,积极推动本地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每年召开座谈会、交流会、专题培训等3次以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联合市(州)人民政府每年共同举办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探索联合县、区人民政府开展地方六五环境日活动,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品牌。团省委以“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垃圾分类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项目3次以上;每年组织“青年讲师团”“生态文明大讲堂”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3次以上。省妇联每年组织开展“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3次以上,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五、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方法

   (十二)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完善新媒体内容发布、奖惩等机制、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频次、原创水平和内容质量,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加强议题设置,做好重要政策、重点信息的二次开发解读。各级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年至少策划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围绕主题发布系列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品不少于1件。(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参与)

   (十三)打造线上线下宣教新媒介。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服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探索生态文化与流行文化有机结合,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短视频等。用好电视、广播、书籍、报刊等传统大众传媒开展线下宣传,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户外、交通工具、公众聚集场所等,利用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生动形象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鼓励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展厅,灵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沉浸式、互动式交流体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参与)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为核心成员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十五)保障资金投入。按照省市县事权划分,分别承担相关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支出责任,为行动计划实施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行动计划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十六)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业力量,定期对宣教干部、新闻发言人、新媒体人员等开展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拓展外脑力量。着力提升对外宣传、融媒体传播、数字化出版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十七)加强督导评估。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熟模式,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参与)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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