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陷阱
正确做法只需两步
1搜索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点击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有什么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特种作业目录和《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规定,目前,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操作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