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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湘潭一公司被严厉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数量:37    信息来源: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湘潭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组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被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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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件情况

2024年1月5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湘潭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组织3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分别对该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李某如立案调查。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组织3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进行特种作业,其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如未依法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职责的违法行为属实。2024年3月15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如罚款2万元

2023年,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共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上岗作业的案件26起,查处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案件2起,对办理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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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解析

特种作业是高风险作业,极容易导致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设备、设施、场所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专门的安全培训和严格的管理,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必要手段。

我国历史上已发生多起因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而引发的重特大事故。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某商厦2名无证电焊工违规进行焊接作业,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栋高层公寓因外墙整修时4名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发大火,造成58人死亡、71人重伤。2014年12月31日,广东顺德某机械公司因无证电焊工违规冒险电焊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2022年11月21日,河南安阳某商贸公司因无证焊接作业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2024年1月24日,江西新余某冷库因无证作业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已成为近些年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3年4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明确将“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列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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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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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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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招收特种作业人员或组织临时性特种作业时,均应依法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进行审查。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网址为http://cx.mem.gov.cn)或者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国家安全生产考试”证书查询中查询。请注意甄别,谨防假冒网站。




(来源:湘潭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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